北京理工大学跆拳道协会规章
北京理工大学跆拳道协会是跆拳道爱好者训练,健身的场所。为了维护协会秩序,保证训练,教学安全有序的进行,保护全体会员的合理合法权益,根据学生守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。
一.服从管理教学,不准无故违反教练和其他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和教学指令。
二.维护训练秩序,不准喧哗吵闹,打架斗殴,以及进行其他影响正常秩序的行为。
三.保证训练安全,不准在未经教练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实战及危险动作的练习,训练过程中不准出现影响干扰他人训练的行为。
四.遵守礼仪礼节规范,言行举止文明有礼,不准出言不逊,恶意辱骂中伤他人;
五.谦虚礼让,不准贬低其他技术流派,协会及个人。不准目中无人,以大欺小,恃强凌弱。
六.爱护协会设施,不准擅自移动,使用各项设施,造成损坏的照价进行赔偿
七.保持训练场地清洁整洁,不准乱扔垃圾,不准穿鞋进入训练场地,将个人物品整齐有序放置在指定位置,不准随意堆放。
八.注重个人仪表。训练时不准出现明显的身体污迹及体臭,不准穿着带有明显汗渍,血渍等污渍的道服,训练时严禁佩带任何饰物。
九.不准从事其他任何违反公民道德及违法犯罪的行为;
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。违反者将给予警告,训诫。情节严重者将开除会员等级。构成违法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北京理工大学跆拳道协会